
香港僱傭法規即將迎來重大變革,全新的「417/468」規則將於2026年1月18日起正式實施,取代現行的「418」規定。這項修訂不僅僅是數字的變動,更意味著對兼職及彈性工作僱員的保障範圍將顯著擴大,僱主需儘早理解並做好準備。
📜 新規則核心:「連續性合約」門檻降低
「連續性合約」是僱員能否享有年假、病假、遣散費等法定權益的關鍵。新規則採用 雙重門檻 來判斷,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條件,該工作週即可被計入「連續四星期」的資格審核中:
- 每週工作17小時或以上(原為18小時)。
- 在該週及其緊接過去的三週內,總工作時數達68小時或以上。
🔍 新規則如何實際應用?
新規則的「靈活性」是其核心,理解時應「逐星期」審視,而非簡單地看連續四周。舉例來說,若一名僱員連續四週的工時分別為18、20、18、14小時:
- 雖然第四週未滿17小時,但因其與前三週的總工時(70小時)超過了68小時的門檻,第四週依然符合資格。這意味著該僱員在第四週結束時,便已符合「連續性合約」的標準。
⚠️ 僱主必須注意的關鍵與影響
- 擴大保障範圍:據估計,新規將惠及超過11,000名潛在僱員,讓更多工作時間不固定的僱員獲得法定權益。
- 管理複雜性增加:新規則的計算比表面看來更複雜。僱主需逐週檢視工時,並靈活運用兩套門檻進行判斷,絕不能簡單地將「417」和「468」視為兩套獨立的連續四週標準。
- 僱主的準備工作:企業應立即審視現有僱員的工時安排,並確保工時記錄系統足夠精準,以應對更頻繁的合資格狀態核查。同時,也需更新薪酬計算與相關管理流程。
這次修訂旨在回應勞動市場的彈性化趨勢,僱主唯有深入理解細節,才能確保合規,並在未來的招聘中保持競爭力。